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6卷)》第38章 内义(2)

《属天的奥秘(第6卷)》第38章 内义(2)

4831.“名叫他玛”表该教会的性质,即它是一个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在此是指该教会的性质,因为在本章,他玛代表这个教会,事实上代表将要建立在犹大后代当中、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他玛便代表这个教会,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这一整章在内义上论述了犹太教会,以及它如何像古教会那样成为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而且不仅在外在形式上,还在内在形式上变成代表。因为教会不是凭它的外在,也就是宗教仪式,而是凭它的内在而为教会;因为内在是本质,而外在只是表达本质的形式。雅各的后代是那种不愿接受内在事物的人;所以,古教会无法在他们当中被兴起,只能在他们当中兴起该教会的一个代表(4307, 4444, 4500节)。他玛在此表示这个教会的内在,“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三个儿子表示这个教会的外在。

4832.“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表它沉浸在源于邪恶的虚假中。这从“珥”的代表和“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珥”和“长子”是指信之虚假,如刚才所述(4830节)。该虚假是源于邪恶的虚假,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18节)明显可知。不过,对这个儿子来说,源于邪恶的虚假具有这样的性质:甚至连教会的代表也无法建在出身于他的任何后代当中;故经上说,他“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从一开始,尤其从犹大以后开始,源于邪恶的虚假就存在于那整个民族当中,尽管该虚假在犹大的儿子们当中各不相同。可以预见谁是那能用的,能用的,不是长子珥里面的东西,也不是次子俄南里面的东西,只能是示拉里面的东西。所以,头两个儿子都被除灭了,而第三个保存下来。源于邪恶的虚假从这个民族一开始就存在于整个民族当中,在摩西五经,经上以这些话清楚描述了这一点:

他们败坏自己,不是祂的儿女,这是他们的弊病;他们是乖僻弯曲的世代。耶和华因发怒便看见、斥责祂的众子和众女。祂说,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子孙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没有忠信的儿女;我要将祸患堆在他们身上,把我的箭向他们射尽。他们必因饥饿消瘦,被燃烧的煤、惨烈的倾覆吞灭。他们是毫无计谋,心中没有聪明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事,必速速来到。(申命记32:5,19-24,28,32-35)

这些话在内义上描述了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并深深扎根在他们里面的源于邪恶的虚假,

4833.“耶和华就叫他死了”表没有教会的代表。这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不再是这样(参看494节),以及代表的终结(3253, 3259, 3276节),故在此表示教会的代表无法存在于来自他的任何后代当中,正如刚才所述(4832节)。

4834.“犹大对俄南说”表为了保存教会的代表。这从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因为此处这些话与它们有关。即他说,俄南当向他哥哥尽作小叔的本分,以此代表接下来所讨论的这个教会的保存和延续。

4835.“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作小叔的本分”表好叫它(即教会的代表)能得以延续。这从“与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小叔的本分”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与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小叔的本分”是指保存和延续构成教会之物。摩西律法上规定,若有人去世的时候没有子女,他的兄弟要娶他的寡妇为妻,为他哥哥兴种,长子要过继到离世哥哥的名下,其余的儿子则归他自己,这个就叫“小叔或丈夫兄弟的本分”。这个律例并非来源于犹太教会的新鲜事,而是以前早就存在的一个习俗。这一事实从此处这段历史明显看出来;通过摩西赋予以色列人的其它许多律例也一样,如他们不可娶迦南女子为妻,而是在家族内通婚(创世记24:3-4;28:1-2)。从这些和许多其它例子明显可知,设立诸如后来颁布并命令给雅各儿子的这种习俗的教会以前就存在。祭坛和祭物自古以来就一直在使用,这一点从创世记(8:20-21;22:3, 7-8,13)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犹太教会并不是一个新教会,而是早已灭亡的古教会的复兴。

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关于丈夫兄弟的律法是什么:

弟兄同居,他们中间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向她尽丈夫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她所生的长子要归亡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字从以色列中被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上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丈夫弟兄的本分。那么他本城的长老就要把那人叫来,对他讲话;他若立定说,我不愿意娶她。那么他哥哥的妻就要在长老们眼前到那人的跟前,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回应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

人若不知道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什么,必以为这个习俗的存在只是为了保存一个名字,因而保存一个继承物。但保存一个名字和一个继承物并未重要到要求弟兄娶他嫂子的地步。确切地说,之所以规定这个习俗,是为了教会的保存和延续能通过它被代表。因为婚姻代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上的婚姻,因而也代表教会,因为教会凭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为教会;当教会处于这种婚姻时,它便与天堂合而为一,这就是真正的属天婚姻。由于婚姻代表这些事,所以“儿子和女儿”代表并表示真理与良善。既然如此,那么“没有子女”就表示缺乏良善与真理,因而表示那家不再有教会的任何代表,因此它与教会没有关系。另外,“弟兄”代表有血亲关系的良善,寡妻所代表的真理可以与该良善结合。因为为叫真理能成为拥有生命、结出果实,并由此延续构成教会之物,真理除了与它自己的、具有血亲关系的良善结合外,无法与其它任何良善结合。这就是天堂里的人理解丈夫弟兄本分的方式。

若人不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他哥哥的妻子就要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意思是这样:凡缺乏良善与真理,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之人都会摧毁教会的事物;因为“鞋”表示外在之物(1748节),“脸”表示内在之物(1999, 2434, 3527, 4066, 4796节)。由此明显可知,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教会的保存和延续。但是,当内在事物的代表因主的到来而终结时,这条特定律法就被废除了。这就像人的灵魂或灵与其身体的情形。人的灵魂或灵是他的内在,身体是他的外在;或也可说,灵魂或灵是人的真正形式,而身体是他的代表形像。当人复活时,他的代表形像或他的外在,也就是身体就会被脱去。因为此时,他处于其内在,也就是他的形式本身。这也像一个人处于黑暗,并由此来看属于光明的事物;或也可说,就像一个人处于尘世之光,并由此来看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与天堂之光相比,尘世之光如同黑暗。在黑暗中,也就是在尘世之光中,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并不显为它们本来的样子,而是可以说在代表形像中显现,如同人的心智在他的脸上显现出来。因此,当天堂之光在自己清晰的光明中显现时,黑暗或代表形像便被驱散。这一切通过主的到来实现。

4835a.“为你哥哥兴种”表以免教会灭亡。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仁之信(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 3373, 3671节)。那要为亡兄立名的长子也所表相同(352, 367, 2435, 3325, 3494节)。“为哥哥兴种”表示延续构成教会之物,正如刚才所述(参看4834节),因而表示以免教会灭亡。

4836.“俄南知道那种不是他的”表厌恶和仇恨。这从“俄南”的代表清楚可知,“俄南”是指邪恶(4823, 4824节);因为不给哥哥留种,或不尽丈夫弟兄的本分表示不渴望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或教会的延续(4834节),故这些话表示厌恶和仇恨;因为邪恶无非对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厌恶和仇恨。

4837.“所以与哥哥的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种在地上”表婚姻之爱的反面。这从下文清楚可知。“犹大的长子珥”描述了犹太民族起初所陷入的源于邪恶的虚假;次子“俄南”描述了由后来在这个民族当中占主导地位的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三子“示拉”描述了源于此,并且再后来在这个民族当中占主导地位的偶像崇拜(4826节)。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由俄南所行的事来描述,即他不愿给他哥哥留种,而是遗种在地。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反面,是因为就内义而言,婚姻关系表示属教会之物,也就是教会的本质要素。教会本质上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与该婚姻完全相反,也就是那些陷入这种邪恶的人与该婚姻完全相反。

无论就属灵意义,还是属世意义而言,这个民族没有丝毫婚姻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可以娶多个妻子;因为在有属灵意义上的婚姻存在的地方,也就是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所在的地方,这种行为(即娶多个妻子)是绝不可以的。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除非在心有主的教会或国度的人当中,然而在这些人当中也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1907, 2740, 3246节)。处于真正婚姻之爱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就对应于属天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其中:丈夫对应于良善,妻子对应于该良善的真理。此外,他们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便处于这属天的婚姻。因此,凡教会所在之地,永远不可以娶多个妻子。但是,由于雅各的后代当中没有教会,只有教会的代表,或只有没有内在实质的教会的外壳(4311, 4500节),所以他们可以有多个妻子。此外,一个丈夫与多个妻子的婚姻在天堂呈现为这样一个观念或形像,一个良善可以说与多个彼此不一致的真理结合,因而根本就没有良善。事实上,当良善的真理彼此不一致时,该良善就不再是良善,因为良善从真理及其一致性那里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

它还呈现为这样的形象:教会可以说不是一个教会,而是许多个教会;并且这些教会照着信之真理,或教义而彼此分开;而事实上,当良善成为教会的本质要素,并从真理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可以说被这些真理调节时,教会才是一。教会是天堂的一个形象,因为它是主在地上的国。天堂分为许多总体社群,和从属于这些总体社群的小型社群;但它们仍通过良善成为一体。那里的良善使得信之真理彼此一致,因为这些真理关注良善,并以它为基础。如果天堂照着信之真理,而非良善划分,那么天堂就不再是天堂,因为根本不会有任何一致性。事实上,天使不可能从主那里拥有生命的合一或一个灵魂。这种合一只在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里面才有可能。因为爱将所有人联结起来;当人人都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爱时,他们就拥有一个共同生命;这生命出自主,因此主就是那将所有人联结起来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就是所谓的对邻之爱,因为邻舍就是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抽象意义上则是良善本身及其真理。从这些事可以看出,为何在教会里面,婚姻必在一夫一妻之间;为何雅各的后代可以娶多个妻子。其原因在于,他们中间没有教会,因此教会的代表无法藉着婚姻建在他们当中,因为婚姻之爱的反面在他们中间占主导地位。

4838.“免得给他哥哥留种”表这样便没有延续。这从“给哥哥留种”或尽丈夫弟兄的本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哥哥留种”或尽丈夫弟兄的本分是指延续构成教会之物,如前所述(4834节);因此,“免得给他哥哥留种”表示这样便没有延续。

4839.“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表这违反神性次序。这从“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的含义清楚可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是指违背源于祂的次序之物。这一点既可从俄南的行为,也可从关于丈夫弟兄的律例看出来;该律例规定:他哥哥的妻当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8-10)。这些行为表示他没有良善,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那些没有良善,陷入邪恶的人违反神性次序。从内在邪恶,也就是从像俄南那样的邪恶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的一切邪恶都违反神性次序。但是,凡不是从内在邪恶,也就是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之物,尽管有时看似邪恶,然而只要目的不是邪恶,它就不是邪恶;因为正是目的决定了每个行为的真正性质。目的含有人的生命在里面;也就是说,凡人所爱,因而所思的,他都以之为目的。其灵魂的生命并非别的。

谁都能知道,邪恶违反神性次序,良善符合神性次序。神性次序就是在天堂的主自己,因为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构成次序,以致它们就是次序;神性良善是它的本质,神性真理则是它的形式。当以可见的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因为唯独产生它的主是人(49, 288, 477, 565, 1871, 1894, 3638, 3639节)。天使、灵人和世人越接受祂,也就是说,越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因而越处于其神性次序,他们就越是人。正因如此,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人,被称为大人,并且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与它相对应,这在各章的末尾有所说明。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呈现为人形;而另一方面,地狱里的恶灵尽管出于幻觉在彼此眼里看似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怪物,并照着他们所陷入的邪恶而愈加狰狞恐怖(4533节)。其原因在于,邪恶本身违反次序,因而违反人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当以可见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

4840.“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表教会的代表又没了。这从前面所述(4833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

4841.创世记38:11.犹大就对他儿媳他玛说,你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因为他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的哥哥一样。他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犹大就说”表总体上雅各的后代,尤其来源于犹大的。“对他儿媳他玛”表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它因真理而被称为“儿媳”。“你在你父亲家里守寡”表该教会疏远犹太教会。“等我儿子示拉长大”表等到那个时候。“因为他说”表思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的哥哥一样”表唯恐它灭亡。“他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表该教会疏远犹太教会。

4842.“犹大就说”表总体上雅各的后代,尤其来源于犹大的。这从“犹大”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近似意义上是指来自雅各,尤其通过犹大来自雅各的民族,如前所述(4815节)。在圣言中,犹大与以色列之间的确有区别;就历史意义而言,“犹大”表示犹大支派,“以色列”表示与该支派分离的那十个支派。但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犹大”代表教会的属天元素,也就是良善;“以色列”代表教会的属灵元素,也就是真理。而就反面意义而言,“犹大”代表教会的邪恶,“以色列”代表教会的虚假,无论这些邪恶或虚假存在于哪里,无论存在于犹太人当中还是存在于以色列人当中。因为圣言的内义或灵义是普世的,不像外在意义或历史意义那样划分支派。正因如此,“犹大”在近似意义上表示来自雅各,尤其通过犹大来自雅各的整个民族。

4843.“对他儿媳他玛”表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它因真理而被称为“儿媳”。这从“他玛”的代表和“儿媳”的含义清楚可知:“他玛”是指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如前所述(4831节);“儿媳”是指教会的属灵元素,也就是真理。“儿媳”在内义上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属于婚姻的一切事物和从婚姻所生的所有人都代表属于属天婚姻的那类事物(参看4837节),因而代表属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类事物;因为这些是属天婚姻中的两个伴侣。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以及为何儿子和女儿表示来自它们的良善与真理。因此,儿媳因是现成为丈夫的儿子的妻子,故表示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真理等等。但这些含义对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却不同于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因为在属灵教会,丈夫被称为“男人”,表示真理;妻子被称为“女人”,表示良善(参看4823节)。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儿媳”表示与教会良善联结的教会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教会邪恶联结的教会虚假;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儿媳(经上或译为儿妇、媳妇)”的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在各山顶献祭,在各高冈的橡树、杨树、栗树之下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我岂不惩罚她们?(何西阿书4:13-14)

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对邪恶与虚假的敬拜,对邪恶的敬拜由“在各山顶献祭”来表示,对虚假的敬拜由“在各高冈烧香”来表示。邪恶的生活由“淫乱的女儿”来表示,邪恶生活所来自的虚假教义由“行淫的儿妇”来表示。在圣言中,奸淫和淫乱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2466, 2729, 3399节)。因此,“儿妇”在此表示对虚假的情感。

弥迦书:

位分大的说出心里的恶欲,将它歪曲变形。他们最好的,不过像蒺藜;最正直的,不过如荆棘篱笆。儿子藐视父亲,女儿起来反对母亲,儿媳与婆婆作对;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弥迦书7:3-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源于邪恶的虚假,在被荒废之时的末期,教会便陷入这种虚假;在近似意义上是犹太教会所陷入的虚假。“女儿起来反对母亲”表示对邪恶的情感反对真理;“儿媳与婆婆作对”表示对虚假的情感反对良善。

由于经历试探之人的情形与此性质相似,事实上,在试探中,争战或冲突就发生在邪恶与真理,以及虚假与良善之间,所以属灵的试探无非是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与邪恶被消磨的经历;因此,主在马太福音中以几乎一样的话来描述试探,或属灵的争战:

耶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和平,乃是带刀剑。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34-36)

刚才从先知书所引用的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荒废。但此处它们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试探,因为如前所述,试探无非是虚假与邪恶的荒废或除去。因此,水的泛滥和洪水既表示并描述了试探,也表示并描述了消磨(705, 739, 756, 907节)。所以,“与母亲不和的女儿”在此也表示对反对真理的邪恶的情感,“与婆婆不和的媳妇”表示对反对良善的虚假的情感。由于在经历试探的人里面,邪恶与虚假在里面,或是他自己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他家里的,即“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事实从主说他来不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乃是带刀剑明显看出来;因为“刀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2799, 4499节)。而事实上,祂的确来赐予和平(约翰福音14:27;16:33)。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点也可从主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

在路加福音也一样:

你们以为我来是将和平给地上么?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纷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媳妇”和“婆婆”表示那些来源于属天婚姻的事物,即在自己次序中的良善与真理,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在马可福音中同样如此:

耶稣说,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10:29-30)

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会以为此处这些话无非是指“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但此处的意思是这样:属于人,是他自己的那类事物必被他抛弃;他必接受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以取代之。这种改变通过试探实现,试探在此由“逼迫”来表示。谁都能看出,人若抛弃母亲,就不会接受母亲,同样不会接受弟兄、姐妹等等。

4844.“你在你父亲家里守寡”表该教会疏远犹太教会。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犹大这样做是希望她离开,不要再回到他这里。他的确说,要她等到他的儿子示拉长大;然而他心里想的是,不会把她给他儿子示拉,因为他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的哥哥一样”。他的行为也进一步证明了他的意图,这从14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即: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由此明显可知,犹大的话表示他叫他玛疏远他自己;也就是说,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就是由“他玛”所代表的教会(4811,4831节)疏远了由“犹大”所代表的犹太教会。这二者不可能彼此达成一致,因为犹太教不是一个代表教会,只是一个教会的代表(4307, 4500节);因为它承认外在之物,不承认内在之物。

“寡妇”也表示没有教会良善的教会真理,因为就代表意义而言,“妻子”表示真理,“丈夫”表示良善(参看4823, 4843节);所以没有丈夫的妻子表示没有教会良善的教会真理。正因如此,提到他玛时,经上说她“在父亲家里守寡”,意思是:教会的真理要被疏远,以及它不会在他家里被接受;犹太民族也不可能接受它,因为该民族陷入邪恶,而非处于良善。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寡妇”;人若不熟悉内义,必以为“寡妇”是指寡妇。但就内义而言,“寡妇”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真理,也就是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却仍渴望处于良善,因而喜欢被良善引导的人;“丈夫”表示当起引导作用的良善。在古教会,“丧偶者”,无论女人还是男人,在正面意义上就表示这种人。因为古教会将他们要向其行仁爱的邻舍分成许多不同种类。其中有的邻舍被他们称为穷人,有的被称为患难和困苦人,有的被称为被捆绑和坐监的,有的被称为瞎子和瘸子,有的被称为寄居的,孤儿,寡妇。他们照其品质而向这些邻舍提供仁爱的行为。古教会的教义教导他们这些事,因为古教会并不知道其它教义。所以,生活那个时代的人照其教义进行教导和写作,因此当说到寡妇时,他们心里只会想到诸如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然而仍渴望被良善引导的那种人。

由此也明显可知,古教会的教义教导那些涉及仁爱和邻舍的事,他们的知识就在于知道外在事物表示什么。因为教会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故所代表和表示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就是他们通过教义和知识所逐渐获知的。但如今这些教义和知识完全被抹除了,事实上被抹除得如此彻底,以致人们不知道它们曾存在过。因为信之教义取代了它们,而信之教义若丧失并脱离仁之教义,就几乎没什么可教的了。事实上,信之教义教导何为良善,而信之教义教导何为真理;教导没有良善的真理就等于像瞎子那样行路,因为良善是教导者和引导者,真理则是被教导和引导者。这两种教义之间的差别,如同光明与黑暗那样大;除非黑暗被光明光照,也就是说,除非真理被良善光照,或信被仁光照,否则只有黑暗。正因如此,没有人凭直觉,因而凭觉知知道真理是不是真理;他只能凭幼年被教导并吸收、成年又加以确认的教义知道真理。这也解释了为何教会彼此之间分歧如此之大,以致被这个教会称为真理的,却被那个教会称为虚假,它们从未达成一致。

“寡妇”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但仍渴望被良善引导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寡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与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就内义而言,这论及那些被主教导真理,引向良善的人。不过,他们当中有的被称为“受欺压的”,有的被称为“饥饿的”,而有的被称为“被囚的”、瞎子”、“被压下的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每个名称都取决于他们的品质。若不凭内义,没有人知道各自的具体性质是什么。古教会的教义则教导了这一切。在此处如在许多其它地方一样,“寄居的”、“孤儿和寡妇”联在一起被提及,因为“寄居的”表示那些希望在信之真理上得到教导的人(1463, 4444节),“孤儿”表示那些处于没有真理的良善,并渴望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的人,“寡妇”表示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并渴望通过良善被引向真理的人。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这三者都联在一起被提及,因为就内义而言,他们构成一类;事实上,这三者合在一起表示那些希望得到教导并被引向良善与真理的人。

又:

神在祂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篇 68:5)

“孤儿”表示那些像小孩子那样处于纯真的良善,但尚未处于真理的人,经上说他们的父亲是主,因为主像父亲那样引导他们,通过真理把他们引入良善,也就是说,引入构成生活或智慧的良善。“寡妇”表示那些像成年人那样处于真理,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经上说他们的伸冤者是主,因为祂引导他们,通过良善把他们引入真理,也就是说,引入聪明的真理。“伸冤者”(judge)表示引导者。“孤儿”所表示的没有真理的良善通过真理的教义变成智慧的良善;“寡妇”所表示的没有良善的真理通过良善的生活变成聪明的真理。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以赛亚书10:1-2)

此处“穷乏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并非表示字面上如此的那些人,而表示灵性上如此的那些人。由于在犹太教会,如在古教会那样,一切事物都是代表,所以向孤儿和寡妇行善也是代表;因为向这些人行善在天堂就代表对那些灵义上的孤儿、寡妇的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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