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主通过太阳——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一切
151、主通过太阳——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一切。
“主”一词指的是自永恒存在的上帝,也就是耶和华。正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所展示的那样,主与耶和华是一,因此主被称为“父”和“创造者”。在以下内容中,当提到创造时,就称祂为“主”。
152、宇宙中的一切万物都是由圣爱与圣智创造的,这在第一章52-54节中已详细说明。这里进一步指出,这一切是通过太阳实现的,太阳是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
任何能够从因果关系中观察现象,并从现象回溯其原因的人,都不能否认太阳是创造的起点,因为宇宙中所有存在的事物都依赖太阳而持续存在。既然它们依赖太阳而存续,也就意味着它们最初是由太阳产生的。存续本身证明了存在,因为所有事物都在太阳的作用之下得以存在,而持续维持它们的存在就是不断地赋予它们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存续就是持续的存在”。
如果某物完全脱离了太阳通过大气层传递的流注,它将立刻瓦解,因为大气层——从较纯到更纯的层次——由太阳激活并赋予能量,将万物联系在一起。
既然宇宙及其万物的存续依赖于太阳,可以得出结论:太阳是创造的起点。然而,这里所说的“由太阳”,实际上是“通过太阳由主”,因为太阳本身也是由主创造的。
153、有两个太阳,通过它们,万物由主创造:一个是灵界的太阳,另一个是自然界的太阳。灵界的太阳是主用来创造万物的,而自然界的太阳并没有直接参与创造,因为它的位置和作用都远不及灵界的太阳。自然界的太阳位于灵界的太阳和自然界之间,起到连接和辅助的作用。关于这种辅助作用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详细说明。
154、在每一个被创造的事物中,无论是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目的、原因和效果。若缺少这三者,就不能称其为被创造的事物。这三者在宏观层面,即整个宇宙中,以如下顺序存在:
在灵界的太阳中,作为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它是万物的“目的”。在灵界中,存在着万物的“原因”。在自然界中,体现为万物的“效果”。
这三个基本要素如何在起点与终点中显现,将在后文进一步说明。由于没有任何被创造的事物可以缺少这三个基本要素,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宇宙及其万物是通过灵界的太阳——即万物之目的所在——由主创造的。
155、创造的本质无法通过空间和时间的概念来理解,只有在思想中移除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后,才能更接近其真谛。当我们设法移除这些限制并将心智保持在抽象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中时,可以感知到最大空间与最小空间本质上没有区别。由此,我们对宇宙整体的创造和其中单一事物的创造会形成相似的观念。
受造物的多样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在神人中有无限的事物,因此在神人之首发的太阳中也有无限的事物。这些无限的事物在被造的宇宙中,如同神人中无限事物的映像。因此,宇宙中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这种多样性体现在自然界中,与空间一起呈现在我们眼前;在灵界中,则伴随着空间的表象而显现。这种多样性既包括整体,也包括个体。
这些内容正是第一章以下主题所论述的内容:在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明确而统一的(第17-22节);宇宙中的一切都由神人的圣爱与圣智创造(第52-54节);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接受神人之圣爱与圣智容器(第55-56节);神性不在空间内(第7-10节);充满宇宙的所有空间而不占据空间(第69-72节);神性在最大与最小中是相同的(第77-82节)。
156、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并非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从一个时间到另一个时间逐步或依次地产生,而是从永恒和无限中产生的。这种永恒并不是时间意义上的永恒,因为时间的永恒并不存在,而是非时间的永恒,这与神性本身相同。同样,这种无限也不是空间意义上的无限,因为空间的无限并不存在,而是非空间的无限,这也与神性本质相同。
尽管这些概念超出了依赖自然之光形成的思想观念,但它们并不超越依赖灵性之光形成的思想观念,因为在灵性之光中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事实上,这些概念在自然之光中也并非完全无法理解。例如,当我们说“空间的无限不可能存在”时,只要理性思考,任何人都会认同。同样,当提到“永恒”时,人们也会接受它是“时间的无限”。然而,如果我们说“从永恒”或“来自永恒”,就无法被理解,除非我们首先将时间的概念排除。
三四、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因此是死的;源自这个太阳的自然界也是死的
157、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因此是死的;源自这个太阳的自然界也是死的。
创造的本质并非源自自然界的太阳,而是完全来自灵界的太阳。自然界的太阳本质上是死的,而灵界的太阳是活的,因为它是圣爱与圣智的首先发出。死的事物本身无法行动,只能被驱动。因此,将创造归因于自然界的太阳,就如同将工匠的作品归因于他手中的工具。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其中完全没有生命;而灵界的太阳则是包含神性生命的火。天使的观念认为,神性生命在灵界太阳的火中是其内在本质,而在自然界太阳的火中则仅是外在表现。由此可见,自然界太阳的存在并不依赖于自身,而是依赖于灵界太阳发出的活力。如果这种活力被移除,自然界的太阳将会崩塌。因此,崇拜太阳是所有对上帝的崇拜中最低级的,因为太阳本身是完全死的。这种崇拜在圣经中被称为可憎之事。
158、因为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所以它是死的,从它发出的热是死的,同样,从它发出的光也是死的。同理,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层,也就是那些接收并传递这太阳的光与热的大气层,也是死的。既然这些都是死的,那么在其下的地球的一切事物,也就是我们称之为土地的东西,也都是死的。然而,一切事物都被从灵界太阳所发出并流入的灵性事物所环绕。若不是被这些灵性事物所环绕,土地就无法被激活而产生各种有用的形式(也就是植物),也无法产生生命的形式(也就是动物);同样也无法提供使人类得以形成和持续存在的物质材料。
159、由于自然是源于那太阳,而一切从那太阳产生并持续存在的事物都被称为”自然的”,因此可知,自然及其一切个别事物都是死的。若自然在人类和动物中表现得似乎是活的,这是因为有生命伴随着并驱动着它们。
160、由于构成地球的那些最低层级的自然物是死的,它们不像灵界中那样会随着情感和思维的状态而改变和变化,而是不变且固定的,因此在那里存在着空间和空间的距离。这些特性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创造在此终止,并处于其安息状态中。由此可知,空间是自然界所特有的;又因为那里的空间并非如同灵界中那样是随生命状态而显现的表象,所以这些空间也可称为”死的”。
161、由于时间的状态同样是确定且恒常的,所以时间也是自然界所特有的。一天的时长始终是二十四小时,一年始终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光与影、暖与寒的状态造成时间的变化,这些也是固定循环的:每天循环的状态有早晨、正午、傍晚和夜晚;每年循环的状态有春、夏、秋、冬;年度的状态也规律地改变着日间的状态。所有这些状态,因为不像灵界中那样是生命的状态,所以也是死的。因为在灵界中有持续的光和持续的热,其中光对应于天使的智慧状态,热对应于天使的仁爱状态,因此这些状态是活的。
162、从这些可以看出,那些将一切归因于自然的人是何等愚昧。那些确认自然(为万物之源)的人,使自己陷入这样一种状态:不愿再将思维提升到自然之上。因此,他们的心智向上封闭,向下开放,从而成为感官的自然人,此人在灵性上是死的。又因为他们只从身体感官所获取的事物,或通过感官从世界所得的事物进行思考,所以他们在内心否认上帝。这样,由于与天堂的联结被切断,就与地狱形成了联结,仅存的是思考与意愿的官能:即源于理性的思考官能和源于自由的意愿官能。这两种官能是主赐予每个人的,永不收回。这两种官能魔鬼和天使都同样拥有,但魔鬼将其用于走向疯狂和作恶,而天使则用于获得智慧和行善。
三五、若无一生一死的两个太阳,创造就无法完成
163、若无一生一死的两个太阳,创造就无法完成。
宇宙总体上被分为灵界与自然界两个世界。在灵界的是天使与灵;在自然界的是人类。这两个世界就外在形态而言完全相似,相似到无法区分;但就内在形态而言,却完全不同。那些在灵界的人,如前所述,被称为天使和灵,他们是灵性的,正因为是灵性的,所以他们以灵性的方式思考和言谈。而在自然界的人是自然的,因此他们以自然的方式思考和言谈。灵性的思考和言谈与自然的思考和言谈毫无共同之处。由此可见,这两个世界,即灵界与自然界,彼此截然不同,以至于绝不能混合存在。
164、由于这两个世界如此分明地区分开来,因此必须存在两个太阳:一个是一切灵性事物的源头,另一个是一切自然事物的源头。又因为一切灵性事物从其本源而言是活的,一切自然事物从其本源而言是死的,而太阳就是这些本源,由此可知,一个太阳是活的,另一个太阳是死的;进而可知,这死的太阳是主通过活的太阳所创造的。
165、死太阳之所以被造,是为了使一切事物在终极层面上能够固定、稳定且恒常,从而产生持久而长存的存在形式。创造的根基必须如此确立,别无他法。这水陆构成的地球——万物存在于其中、立足于其上、环绕于其周——乃是基础与支撑;因为它是创造的终极之作,一切事物在此终结,并在其上安息。这地球还如同一个母体,从中产生那些作为创造目的的效果;对此将在后文详述。
166、万物是主通过活的太阳所创造的,而非通过死的太阳;这可从以下事实得知:活的支配死的,使其服从,并塑造它以实现其用途之目的;反之则不然。若有人认为万物源于自然,甚至认为生命也来自自然,这种想法只能出自丧失理性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根本不明白什么是生命。自然无法赋予任何事物以生命,因为自然本身完全是惰性的。若说死的能作用于活的,或说死的力量能驱动活的力量,换言之,自然能作用于灵性,这完全违背了秩序,持这种想法就是违背了健全理性之光。诚然,死的(即自然的)事物可能因外在偶然因素而以多种方式发生扭曲或改变,但它绝不能作用于生命;相反,是生命按照所导致的形式变化作用于自然。这种情况就如同物理流注影响灵魂的灵性运作一样,众所周知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本质上就是不可能的。
三六、创造的目的显现于终极层面,该目的就是使万物回归创造者并与之结合
167、创造的目的显现于终极层面,该目的就是使万物回归创造者并与之结合。
首先谈谈关于“目的”这个概念。万物中按序有三个层次,称为”第一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也可称作”目的””原因”和”效果”。这三者必须同时存在于每一事物中,使事物得以成其为物。因为第一目的若无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就不可能存在,换言之,目的若无原因和效果就不可能存在。同样,原因若无其所源出的目的和其所导向的效果也不可能存在;效果也不能单独存在,即无原因和其目的的效果是不可能存在的。这个道理通过思考就能理解:若目的无效果或与效果分离,就不会有任何实际存在,只不过是个空洞的词语而已。因为目的要成为实际的目的,就必须有其终点,这终点就在效果中,唯有在效果中才能称其为目的。表面上看,似乎动因或效力是自行存在的,但这只是一种表象,是因为它存在于效果之中;若从效果分离,就会立即消散。由此可见,目的、原因、效果这三者必须存在于每一事物中,使事物得以成其为物。
168、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理解,目的是原因中的一切,同时也是效果中的一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将目的、原因和效果分别称为”第一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为了使目的成为原因中的一切,必须在原因中存在某些源自目的的事物,使目的能够存在其中。同样,为了使目的成为效果中的一切,必须在效果中存在某些源自目的且通过原因而来的事物,使目的能够存在其中。目的无法独自存在,它必须存在于由它所产生的某些事物之中,在这些事物中完全显现并发挥作用,直到它最终安置其中。这个它所安置的终点,就是最终目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效果”。
169、遍及被造宇宙中的万物,无论巨细,都能在其中发现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效果。这三者之所以存在于宇宙中一切巨细之物中,是因为这相同的三要素也存在于神创造者,即永恒的主里面。然而,因为主是无限的,并且在无限者中的无限成分彼此有别地合为一体(如17-22节所述),所以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以及在主的无限成分中,也是彼此有别地合为一体。因此,这个从主的本质而被造、就其用途而言是主的形像的宇宙,在其每一个成分以及所有成分中都具有这三要素。
170、创造的总体目的,或说存在于被造宇宙所有成分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创造者与被造宇宙之间的永恒结合。这种结合必须通过某些对象才能实现,使主的神性能够存在于其中,如同存在于自身之中,从而使神性能在其中”居住”和”停留”。这些作为主的居所和住处的对象,将成为接收主的圣爱和圣智的器皿,并且这种接收看似出于它们自身。因此,这些接收器能够仿佛凭借自己的力量向创造者提升,并与主结合。若没有这种相互的过程,结合就无法实现。
这些对象就是人类,因为人类能够仿佛凭借自己而向上提升并与主结合。正如我们在前文多次论述的,人类就是这样的对象,是能够看似凭借自己来接收神性的器皿。通过这种结合,主得以临在于他所创造的一切工作中。万物被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类,因此,一切受造之物的用途都是按照层级从最底层向人类上升,并通过人类向万物之源的神创造者上升(如65-68节所述)。
171、创造通过目的、原因和效果这三要素持续朝向这个最终目的而进行,因为这三要素存在于主创造者之中(如前所述)。而且,神性存在于一切空间之中却又超越空间(第69-72节),在巨细万物中都是同一的(第77-82节)。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在朝向最终目的的总体进程中,被造宇宙是一个中间目的。
主创造者按照秩序将诸多用途的形式从地上逐步提升至人类(就肉身而言,人类也源自地)。随后,人类通过接收来自主的仁爱和智慧而得以提升。为了使人类能够接收这仁爱和智慧,一切必要的途径都已预备妥当。人类被塑造成这样的存在:只要他愿意,就能接收仁爱和智慧。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尽管这仅是一个概括性的认识),创造的目的在其终端事物中实现,这目的就是使万物能够返归创造者,从而实现结合。
172、目的、原因和效果这三者存在于每一个被造物中,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证实:所有被称为”最终目的”的效果,在一个连续不断的序列中会重新成为”第一目的”。这个序列始于主(造物主),终于人与主的结合。
所有”最终目的”之所以能重新成为”第一目的”,这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证明:在这世界上找不到任何完全惰性或死寂,毫无作用力的事物。即便是最微小的沙粒,也会散发出某种能量,协助产生某些效果,从而对其它事物产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