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29章 出埃及记29章内义(9)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29章 出埃及记29章内义(9)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或祂的父合一。因为耶和华父是神的本质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上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人身与那良善的合一。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得荣耀”表示什么: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16, 23, 27, 28)

又: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由此明显可知,主的人身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的合一就是“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祂的最后试探而完全实现。主通过与地狱的争战,也就是试探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528, 9937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当祂得了荣耀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就是我要差给你们的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话。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给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3-15, 28)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经上在此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在另一处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 3704节);这些话也描述了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因此,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你的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儿子”是指神性人身。“父”是指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3704, 7499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2921, 6303, 8865节);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或耶和华(参看9315节所提到的地方)。

10054.“这是安息的气味”表对平安的感知。这从“气味”和“安息”的含义清楚可知:“气味”是指感知(参看3577, 4624-4634, 4748节);“安息”是指平安。至于何为神性平安在天堂里是什么样,可参看前文(92, 93, 2780, 5662, 8455, 8665, 872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平安”表示主,以及从祂发出来的神性,这神性在至内层影响在天堂掌权的良善(3780, 8517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是因为燔祭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如前所述(10053节);天堂里的平安正是通过这种合一获得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征服了所有地狱,所有天堂也都恢复秩序(9715, 9809, 9937, 10019节)。由此明显可知,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从何而来,如在论述燔祭和素祭的其它许多地方(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6, 15; 8:28; 23:13, 18; 民数记15:3, 7, 13; 28:6, 8, 13; 29:2, 6, 13)。

10055.“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表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这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的含义清楚可知。“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指它源于神性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它表示神性之爱。“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7324节);就论述耶和华或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神性之爱(参看6832, 6834, 6849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因为神性取得人身,通过这人身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将它与神性合一,好拯救人类,祂如此行是出于纯粹的爱。这种合一由“燔祭”来表示(参看10042, 10053节)。

10056.出埃及记29:19-35.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你要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你要取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糕饼和一个薄饼;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要从他们手中接过它们,与燔祭一起烧在坛上,作为耶和华面前的安息气味;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你要取亚伦充满手的公绵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你要将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就是所摇的、所举的,从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充满手的公绵羊中分别为圣。这要为亚伦和他儿子从以色列人中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亚伦的圣衣要传给亚伦的儿子,就是在他之后的,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充满他们的手。他的子孙接替他当祭司的,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你要拿充满手的公绵羊,在圣处煮它的肉。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公绵羊的肉和筐内的饼。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好充满手,使他们分别为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它们是圣的。那充满(手)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它是圣的。你要这样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向亚伦和他儿子行;要充满他们的手七天。

“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表后续状态,就是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真理的状态。“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表能力转移给整体。“你要宰这公绵羊”表预备。“取点血抹”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表对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切觉察能力。“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和右脚的大脚趾上”表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你要取点坛上的血”表与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也取点膏油”表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表低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表天堂里的一切神性事物都是如此。“你要取这公绵羊的脂肪”表天堂里的良善。“和尾巴”表那里的一切真理。“并遮盖肠子的脂肪”表末后和最低层的良善。“与肝上的网膜”表被洁净的属世人的内层良善。“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表被洁净的属世人的内层真理及其良善。“并右胁”表至内在的良善。“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表天堂里主的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主的神性能力是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该真理在那里的转移和接受而来的。“一个饼”表来自主的至内在的属天良善。“一个调油的糕饼”表中间属天良善。“和一个薄饼”表最低的属天良善。“再从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表它们一起存在于感官层。“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表天堂里对这些事物属于并来自主的承认。“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要从他们手中接过它们,与燔祭一起烧在坛上”表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合一。“作为耶和华面前的安息气味”表对平安的感知。“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表源于神性之爱。“你要取胸”表天堂里的神性属灵之物,天上的人将它变成自己的。“亚伦充满手的公绵羊的”表天堂里经由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来的主之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被赋予生命。“这就可以作你的分”表转移给那些处于神之真理的人。“你要将那摇祭的胸分别为圣”表在天堂和教会得到承认的神性属灵之物。“和举祭的胁”表在天堂和教会被感知到的唯独属于主的神性属天之物。“就是所摇的、所举的”表已被承认的和已被觉察的。“从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充满手的公绵羊中”表天堂里经由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来的主之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这要为亚伦和他儿子从以色列人中作一个时代的律例”表在代表性教会中,就主的神性良善和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言,秩序的律法。“因为是举祭”表神性良善和从它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表天堂和教会里的接受,以及对它们唯独属于主的承认。“亚伦的圣衣”表直接从神性属天之物发出的神性属灵之物。“要传给亚伦的儿子,就是在他之后的”表在属世之物里面先后。“可以穿着受膏”表以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又穿着充满他们的手”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他的子孙接替他当祭司的,要穿七天”表完全、彻底的承认和接受。“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表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敬拜中。“你要拿充满手的公绵羊”表天堂里经由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那里对这真理的转移和接受而来的主之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在圣处煮它的肉”表运用在从主获得的光中所看见的教义真理去为生活的功用而预备良善。“亚伦和他儿子要吃这公绵羊的肉”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内在事物之人将属灵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和筐内的饼”表将来自主的属天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在会幕门口”表进入天堂。“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好充满手”表为接受神性真理。“使他们分别为圣”表为叫他们能拥有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只是外人不可吃”表那些不承认主的人没有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因为它们是圣的”表因为它们是神性。“那充满(手)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表没有与新状态结合的属灵和属天良善。“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表驱散它们。“不可吃这物”表不可变成他们自己的。“因为它是圣的”表神性之物,它不可与这神性之物结合,因为这会导致亵渎。“你要这样向亚伦和他儿子行”表这整个过程,主之荣耀和祂进入天堂并教会的流注的代表。“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表照着神性秩序的律法。“要充满他们的手七天”表天堂里经由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流注而来的主之全部能力的一个代表。

10057.“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表后续状态,就是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真理的状态。这从前后文清楚可知。前面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第二只公绵羊和用它充满手;最后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每日所献的羔羊燔祭。人在思考时若还有一点理性,谁看不出这些细节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否则,具有如此多仪式的祭牲和燔祭还能有其它解释吗?祭坛有必要浸满血吗?血有必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垂、手上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吗?就祭牲而言,肠子、肝和肾上的脂肪,连同肾本身有必要烧在坛上,剩下的则用火烧在营外,或被吃掉吗?就燔祭而言,肠子和腿有必要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烧掉吗?第二只绵羊的几个部位有必要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而其它部位则被吃掉吗?凡愿意的人,就让他扪心自问,这类要求若不包含神圣的奥秘在里面,岂不纯粹是毫不重要的世俗问题?它们若包含神圣奥秘,就必完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在至高意义上则与主有关;因为唯独这些是神性,故是神圣的。人们若相信圣言是神圣的,并且在每一个部分上都是受神启发的,也必相信祭牲和燔祭中的每一个惯例都涉及并包含这种奥秘在里面。然而,世人绝无可能知道这些惯例里面涉及并包含什么,除非知道这类事物在天上表示什么。然而,唯独圣言的内义教导所表示的是什么,因为内义揭示对应关系。事实上,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因为前者凭后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但至于本章所描述的祭牲和燔祭里面包含什么,随着通过内义逐渐揭示出对应关系,这一切将会阐明。就一切神圣事物都是神性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就代表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则是一个人的重生。关于祭牲和燔祭所吩咐的事充分描述了主之人身得荣耀和一个人重生的实际过程。为叫人们对这一过拥有某种概念,我通过诸如他们的心智能够理解的那类事物来解释它。众所周知,对眼所看见、耳所听见的事物的洞察从内在发生在一个人里面;这些事物可以说经由眼、耳从世界进入思维,由此进入理解力,因为思维属于理解力。它们若是此人所爱的那类事物,就会从那里进入意愿,然后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进入口中言语和身体行为。这就是这一切从世界经由内在人进入属灵人,又从那里出来进入世界的循环。然而,要知道,这个循环是从意愿,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在核心起始的,并且它从那里开始,在它的激励下走完整个过程。一个处于良善的人,其意愿是由主通过天堂来掌管的,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不是这样。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从而经由内在人进入外在人,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内在人在天堂,而外在人则在世界。

这个循环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故在人重生期间,他也照着这个循环重生,或说他的重生照着这个循环行进;当他已经重生时,他的生活和行为就照着它行进,或说他照着它生活和行事。因此,在一个人重生期间,构成其信的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被逐渐灌输;这些真理被植入其属世人的记忆。然后它们从这记忆转入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此人所爱的真理就变成其意愿的一部分。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意愿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人的意愿构成他的实际生命;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情感、因而他意愿里面的仁和理解力里面的信的一部分。之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就成为此人言行的源头,或说,此人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说话和行事。他口中的话,以及身体行为从占据其意愿的仁而出来,并且二者都经由其理解力,因而经由其信而来。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重生的循环类似其生命总体上的循环;它同样通过来自天堂并始于主的一种流注而在意愿中开始。

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仁之良善通过信之真理掌管他言行的时候。因此,第一种状态是从世界经由属世人进入属灵人,从而进入天堂;第二种状态是从天堂经由属灵人进入属世人,从而进入世界。如前所述,属灵人或内在人在天堂,属世人或外在人在世界。这种循环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因而是其属灵生命的循环。关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所提到的地方。

从前面的说明可以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故如前面经常说的,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由此明显可知,其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在于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动。因为天堂和教会皆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得以建立;教会里的所有人都通过这神性真理重生。这些就是本章论述的祭牲和燔祭,以及关于它们的仪式所描述的事。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用来描述第一种状态;用第二只公绵羊的几个部位“充满手”则用来描述第二种状态;而本章最后提到的小公牛的燔祭和每天所献的燔祭则用来表示这第二种状态的延续。

要知道,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不断进行的;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信之真理就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到何等程度;仁之良善也在何等程度上成为此人行为的源头,或说此人后来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仁之良善行动。对人来说,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不是摆脱它们,而是将它们移走或挪走(参看868, 887, 894, 929, 1581, 2269,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 9446-9451, 9938节)。但对主来说,这不是一种移走,而是一种抛弃,就是抛弃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从而完全、彻底地摆脱它们,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参看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预先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接下来所说的用第二只公绵羊的部位充满手是什么意思。

10058.“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表能力转移给整体。这从“按手”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按手”是指能力的传递、转移和接受(参看10023节);“头”是指整体及其各个部分(10011节),因而是指这第二只公绵羊所代表的每一个事物。

10059.“你要宰这公绵羊”表预备。这从“宰”的含义清楚可知,“宰”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是指预备(参看10024节)。

10060.“取点血抹”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在此是指在天堂里所转移并接受的从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是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前面(参看10057节)说明,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此人处于良善并出于良善行动的时候。在第二种状态下,与他同在的真理从良善发出,因为良善是他看待、谈论并行出真理的角度,或说他出于良善看待、谈论并行出真理。良善存在于每个细节中,正如灵魂在一个人里面,或如同心在身体里面,智慧人从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言行中也能察觉到这一点。从对人重生的这个概念能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照着祂荣耀其人身的的方式而使人重生(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事实上,其人身荣耀的第一个状态是神性真理的植入,以及它与神性良善的合一。因此,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祂还将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并由此把它作成神性良善(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祂荣耀的第二个状态是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状态;这真理就是在天堂里的祂的神性。本章10-18节经文关于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所阐述的事就描述了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一个状态。但接下来关于被称为“充满手”的第二只公绵羊的阐述则描述了第二个状态。由此明显可知,“血”在此表示在天堂里被转移并接受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10061.“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表对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切觉察能力。这从“血”、“耳”、“耳垂”、和“右耳”的含义清楚可知:抹在耳垂上的“血”是指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10060节);“耳”是指觉察的能力(9397节),在此是指觉察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的能力,因为那里的一切觉察能力都用来觉察神性真理(此处尤指属天天堂里的觉察能力,因为那里的天使觉察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耳垂”,就耳朵最外在的部分,是指整体或全部,因为正如最初或最高之物表示整体或全部,末后或最外在之物也表示整体或全部(参看10044节);“右耳”是指觉察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的能力。“右耳”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人右边的部位对应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而左边的部位对应于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9604, 9736节)。脑,脸和脸上的感觉器官,胸、腰和脚同样如此。

人若不知道这个奥秘,不可能知道为何经上吩咐血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又为何经上吩咐说,这第二只公绵羊的右胁与脂肪要一起烧在坛上(对此,本章 22, 25节经文有所论述)。同样,谁也不可能知道为何经上吩咐祭牲的血要后抹在那要从麻疯病中洁净之人的右耳垂上,以及他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右手掌上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指头弹七次(利未记14:14-18, 25-28)。人们也不可能知道主对正在打鱼的门徒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要把网撒在船的右边,他们便撒下网去,竟打上来如此多的鱼,以致他们拉不上网,因为鱼甚多(约翰福音21:6)。这一切代表出于良善行动和教导就会捕获属于真理的无数事物;但反过来不行。此外,右手边的绵羊表示那些拥有真理并处于良善的人,但左手边的山羊表示那些拥有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马太福音25:32)。

在诗篇,“右手”也表示那些处于从良善发出的真理之光的人:

天属你,地也属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为你所建立。北边和右手为你所创造。(诗篇89:11, 12)

“天”、“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参看9325节);“所充满的”表示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北边”是指教会中那些就真理而言,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的人(3708节);“右手”是指那些处于从良善发出的真理之光的人;因此,“右手”和“正午”或“南边”的含义大致相同(9642节)。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坐在神的右手边”(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2:36; 14:61, 62; 路加福音20:42, 43; 22:69)表示什么,即:通过从主之神性良善发出的主之神性真理所行使的神性能力(3387, 4592, 4933, 7518, 8281, 9133节)。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和“左”也是。“右”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产生虚假的邪恶,“左”表示邪恶到来所经由的虚假,如在撒迦利亚书:

那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必全然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膀臂”在此表示用来证明邪恶正当的真理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是“无用”的,所以经上说它“必全然枯干”;“右眼”是指用来证实虚假的良善的知识;由于这种知识是“无用”的,所以经上说它“必全然昏暗”;“牧人”是指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343, 3795, 6044节);因此,“无用的牧人”是指教导并引向邪恶的人;“膀臂”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所拥有的能力(4931-4937, 7205节);但“无用牧人的膀臂”是指没有能力;“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觉察(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但“无用牧人的右眼”是指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觉察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它被用来服务于虚假;“全然昏暗”是指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7711节)。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马太福音5:29, 30)

“右眼”表示对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理解和信仰,“右手”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本身。谁都能知道“眼睛”在此不是指眼睛,“右手”也不是指右手;叫人跌倒的眼睛不是要剜出来,叫人跌倒的手也不是要砍掉;因为这丝毫无助于此人的救恩、幸福。启示录:

那兽叫众人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启示录13:16)

“右手”在此是指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额”是指对产生虚假的邪恶的爱。“额”表示天堂之爱,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参看9936节)。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10063.“和右脚的大脚趾上”表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刚才的阐述和说明(参看10062节)清楚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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